如对本决定不服,与湖北大*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《造价师聘用协议书》无效,处罚理由是:不坐班、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。所以希望免除处罚,
我部依法作出《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》(建督撤告字〔2024〕111号),该企业伪造了合同 、我部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(申辩)意见。
住房城乡建设部
2025年4月15日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、
李*平:
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 ,
近日,住建部公布了一个挂证处罚 ,你在湖北大*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坐班,你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(申辩) 。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。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。第三十三条规定 ,
